_关于我家被搬迁绕怪圈的日志
尊敬的贾春林市长:2013年最后一封《关于王殿荣同志3600平方搬迁情况说明》是在2013年11月14日。据城南街道钱善军书记讲我所写给您的材料都已经转到城南街道了,您做了批示,高卫东区长也作了批示。
2013年城南街道的年终群众接待日是刘燕副区长亲自到场主持召开的,我父亲将搬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刘燕副区长面对面作了交谈。刘燕副区长口头承诺一周内召开搬迁会议,年前一定将搬迁问题解决
2014年1月20日我父亲致电高秘书(刘燕副区长秘书)得到的答复是:“老王,你放心刘燕副区长说了,哪怕到年30晚上也给你把事情解决了”
2014年1月28日包保组王成(新胜村支书、城南街道主任)打来电话说:“刘燕副区长年前没空了,我们决定年后与你谈相关搬迁问题”。我父亲讲:“可以,年底到了我是一事,刘副区长百事,年后就年后吧。但是我是有宗教信仰的人,不过完正月你们不要来找我谈任何事。”
王成说:“我知道,我父亲也有宗教信仰不会做这种畜牲事。”就这样两人有了口头约定
2014年2月14日(正月十五)泰州国土局齐志明带领社会闲杂人员一行6人到我家下达催告书(附)。在东风路南理工西大门我发现王成也在
我老公打电话给王成问:“你来了为何停在东风路上不进来坐坐?拆迁还没谈呢,你今天来送什么催告书?”王成说:“该我们做的我们都做了,你丈人已经签字了,接下来就是强制执行了”。
我老公问我父亲,王成说的话是否属实,你究竟签的什么字?
我父亲一听火冒三丈表示谈都没有谈怎么可能签字?立即打电话给王成:“今天你既然参与了送催告书,情况你就应当全部清楚,我的搬迁从2013年8月29日你们就以问题太大不是你们能力范围能解决的,说不谈就不谈,至今没有人找我谈。我依然每天打电话给你们约谈,今天你为何来送催告书?”
王成说:“我不知道,我没去。”就这一件事前后说话都不一样。为何政府每做一件事都得不到百姓的支持?这就是病根!!晚上10点我父亲拨打城南街道书记钱善军的电话问是否知道今天王成跟国土局干的事,钱书记回答的非常坚决:“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明天上班查一下”。
2014年2月15日上午我父亲打电话钱书记电话,钱书记称:“事情我已经查了,他们确实做得不对,我打招呼,事情还是我们来做(解决),我们为了国土局这份催告书周末不休息 ,立即处理”。我父亲说:“是得好好处理,我又没有拿一分钱补偿款,搬迁又没有给我进入程序,这些烂摊子都是城南街道办一手造成的,拆迁没有真心实意进入程序,2013年5月28日来强拆我房子和草莓园,事情目前为止没有解决没有赔偿,为什么你们今天还要与国土局联手搞我,触我霉头?”
钱书记说:“他们去你家送催告书,我真的一点影子都不知道,你放心我星期一就去给你找刘燕区长”。
随后我父亲拨打催告书上留的电话号码86883055联系人是周茂平连续3个无人接听遂拨打违纪纠风处韩主任,韩主任表示不知情亲自拨打周茂平办公室电话询问,5分钟后韩主任来电表示已经联系周茂平了,叫我父亲自己拨打周茂平办公室电话,周茂平办公室依然无人接听。
2014年2月17日我父亲电话高秘书说:“高秘书,麻烦你告诉刘燕副区长,泰州国土局已经给我下达催告书了,高教园区也急等着用地呢,不能因为我的搬迁问题影响园区的建设。请尽快帮我解决搬迁问题”。高秘书:“刘燕副区长去市里开会了,回头我把情况向他反映”。
2014年2月18日上午,我父亲致电高秘书:“高秘书,刘燕副区长对我的事如何安排的?高教园区急死了!”高秘书:“老王,刘燕区长这周都安排满了,下周有时间我就通知你。
下午泰州国土局周茂平打来电话表示他们只是在走程序,且征用的款项2005年已经支付给了我所在村组忠南村居民委员会。我父亲表示我们家的田亩至今都没有丈量,就不要谈征用款项了,既然你们向我所在村组支付了王殿荣的征用款项,请你们国土局出示凭证。周茂平表示会叫人将支付凭据送达我户。
2014年2月19日周茂平派人送来了所谓的征用款项支付凭据,上面明确表明是支付给牧院及高教园区的,并非是王殿荣户的征用款项支付凭据。立即打电话联系周茂平索要王殿荣户的征用款项凭证。周茂平表示下达催告书并不是他的个人行为,是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叫泰州市国土局下达的,他们也是按程序办事,不要找他们要去找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0日我父亲致电泰州市法制办杨主任(0523-86839716)询问是否如泰州市国土局耕保处周茂平所说下达催告书是法制办的意思?杨主任表示泰州法制办怎么可能做这种事情,催告书上盖的谁的章就找谁。我父亲对杨主任的答复表示赞同。
2014年2月24日我父亲电话钱善军书记:“钱书记,国土局都送催告书来了,高教园区马上要挖河道了,你是不是派个人来把我们家田亩丈量一下,我土地征用费还没有拿呢!”钱书记:“是的,是的,我来安排一下派人去丈量。”
2014年2月25日我父亲致电钱书记:“钱书记,昨天为何没人来丈量田亩?”钱书记:“老王,田亩就不要丈量了,我跟刘燕区长说叫他赶紧召集相关部门把你的问题解决掉”。
2014年2月26日我父亲致电钱善军书记::“钱书记,昨天刘燕区长怎么说的?”钱书记:“我昨天没遇到她人,我今天再去”。
2014年2月27日我父亲致电高秘书:“高秘书,刘燕区长什么时候召开会议跟我谈搬迁问题?高教园区要用地呢!”高秘书:“刘燕区长忙死了,我都找不到她人”。
2014年3月3日我父亲致电高秘书得到的答复是:“刘燕区长叫你直接找城南街道办事处。”我父亲立即打电话钱善军书记,钱善军书记答复:“老王,我有这个能力早解决掉啦,区长不出面我一个部门都召集不起来。”我父亲说:“那你向贾春林市长打报告说明你的工作难度,不要让我跟高教园区产生冲突,这边就要清理河道,我住在这边怎么可能不受影响?!”
2014年3月4日我父亲致电高秘书,高秘书答复:“情况我了解了一下钱善军书记,他说的马上给你走听证程序”。上午10点35分我父亲向泰州市群众路线督导组书面反映情况。
2014年3月5日我父亲致电群众路线督导组董组长被告知所反映情况比较复杂不是督导组能够解决的。
2014年3月6日我父亲致电钱善军书记,钱善军书记称我户搬迁问题已经不属于刘燕区长管,从现在起由陈锋剑区长负责,他把情况向陈锋剑区长反映一下,看陈锋剑区长何时抽空组织相关部门一起把问题解决一下。
2014年3月7日钱善军书记来电称陈锋剑区长要去北京(正值国家重要会议)。所有问题必须等陈锋剑区长从北京回来再说。
2014年3月18日钱善军书记称晨会上丁永圣(2013年5月28日指挥黑社会持枪强拆我房)书记提出尽快将王殿荣户的搬迁问题解决,再不解决就要出大事了,钱善军书记表示他今天会特意坐到陈锋剑区长办公室去等。
2014年3月19日钱善军书记表示他只是个空架子没有实权,该他反映的问题他反映了,同时叫王成配合他去找区政府尽快解决我户搬迁事宜,预计会在周六周日陈锋剑区长亲自到我家中。我父亲讲:“钱书记,你把你的难处向市政府反映,要不然我来打报告?”钱善军书记讲:“不要,我明天再找找陈锋剑区长”。
2014年3月21日钱善军书记称陈锋剑区长办公室主任说陈区长没空。钱善军书记强调事情闹大了必须尽快解决。陈锋剑区长办公室主任说,该说的全说了陈锋剑区长没空不关我的事。
2014年3月24日我父亲致电市信访局姜文湘局长(我户搬迁姜文湘局长时任海陵区纪委书记且坐镇监督),恳请姜局长牵头按搬迁政策尽快解决搬迁问题,姜局长表示去找城南的丁永圣书记。后我父亲电话至泰州市国土局要求泰州市国土局(86899308)韩主任出示我户搬迁过程中所拿征用款项凭据以及我所在村组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征用合同,韩主任表示会让耕保处周茂平送给我户。
2014年3月28日我父亲再次致电泰州市法制办杨主任,询问泰州市法制办为何在不将情况调查清楚地状态下授意泰州市国土局下达催告书,杨主任表示土地是国家的。我父亲说没错,土地是国家的,我们人还是国家的呢,征用我的住宅房口粮田不给一分钱补偿?那我们以后干脆什么都不要干了。都排着队到市政府食堂吃饭。杨主任说:“我们也感觉到了你这户搬迁存在问题,很重视。你把你的要求讲讲”。我父亲讲:“没有要求,按搬迁文件解决就行,给别人多少也给我多少不要给我搞特殊化,我想把搬迁文件及存在问题到你办公室与你交流下,你之前表示泰州国土局违法下达的催告书不知情且盖得谁的章就找谁,今天看来你是知道的,那我们有必要当面交流”。杨主任表示没有时间接待形成书面材料给他。
我父亲又联系泰州市国土局索要传说中的我户拿的征用款凭证以及征用合同,韩主任表示不要把精力放在追究他们所发的催告书上,他们的催告书只是一种形式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应该把精力放在追拆迁办谈拆迁。
接下来我父亲打电话给城南街道钱善军书记要求安排搬迁班子与我户坐下来谈搬迁。钱善军书记表示安排王成与区政府对接。我父亲立即电话王成,王成表示陈锋剑区长在开会,等候答复。
10点我父女二人觉得事情蹊跷就去城南街道办找王成询问泰州市国土局既然下达了催告书就必须向你们调查,你们是怎么跟人家答复的?王成表示泰州市国土局下达催告书没有向他们调查任何情况。
11点左右我父亲去我所在村组向李斌(会计)了解泰州市国土局是否来调查过我户的田亩情况?李斌表示:“来过的,我们是如实反映的,你们家的确没有拿一分钱补偿款,田亩至今也没有丈量”。
中午12点我父亲致电高教园区师专工地负责人包晓敏主任询问外界一直强调我户是钉子户影响了高教园区的建设是否是事实。包晓敏主任表示:“我代表高教园区及师专工地如实说你户一直是积极主动要求搬迁户,从未有过阻碍施工现象。关于你户的情况我们高教园区在职责范围内向泰州市人民政府作了书面报告,你自己也再去催一下海陵区人民政府”。12点20分我父亲电话王成问其下午如何安排,王成表示他下午去海陵区开会结束后联系。我父亲表示在区政府门口等待,王成表示同意。大概5点的样子王成打来电话表示区长没有时间,我父亲说:“不能总没时间啊,施工方要用地,国土局催我交出土地。你们这么做纯属不诚心谈搬迁将矛盾恶化,我建议下周一我们一起坐在区政府等,看看陈锋剑区长究竟是否挤得出时间”。王成对我父亲的提议表示赞同。
2014年3月31日上午8点41分我父亲致电包晓敏主任恳请他陪同去向贾春林市长当面将我户搬迁列入日程表火速督办。包小敏主任表示不要去贾春林市长那里他来追海陵区。
8点57分我父亲致电钱善军书记,钱善军书记表示已经叫王成去追海陵区了。
10点23分王成来电表示明日海陵区政府先与城南街道办坐下来商量方案
19点30分我父亲致电钱善军书记表示明天王成去区里他也要同去将问题讲清楚。钱善军书记表示不可以带我父亲同去,他会和王成同去,争取明日上午9点前给我父亲明确答复。我父亲反问,解决我的问题为什么我不能当面向区长反映?是你们比我了解还是想谎报?钱善军书记表示肯定如实回报,事情已经够乱的了,不会没事找事的。
2014年4月1日王成来电表示陈锋剑区长说了对于我搬迁情况不予补偿,至于同一区域同一政策已经享受的就算了这一户坚决不予补偿。对于王成所转达的我父亲要求王成约陈锋剑区长见面讲出他所说结论的依据,为何别的搬迁户能够享受的政策我户不能够享受?为何别的搬迁户能够享受不在政策范围内的所谓优厚政策而我户在政策范围内的政策都无法享受?
王爱霞(18752514777)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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