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粮强制拆迁的情况反映
本人经营的水云轩商行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215号,2013年10月份,中粮地产集团深圳工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深圳市粤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来通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合同期至2015年6月30日止),本人多次和中粮、粤鹏交涉要求对提前终止合同及造成本人经营损失给予补偿,至今中粮及粤鹏公司未派出任何人员与本人协商,并拒绝补偿,无奈之下本人将纠纷诉至宝安法院进行司法裁决。2014年3月14日,中粮公司在未提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开始拆迁,大量的建筑垃圾直接从楼上扔下,已经严重危害到我店里人员的生命安全,本人多次致电中粮交涉,均置之不理。宝安法院多次通知中粮及粤鹏停止强拆,待司法程序完成,但是中粮无视法官的一再要求,变本加厉,本人商铺天花板部分地方已经被凿空,随时都有可能坍塌造成人员伤亡,情况已经非常危险,必须马上制止中粮公司的强制拆迁行为,本人提出以下几点请求:
一、 请求制止中粮公司违法拆迁行为
中央政府多次声明在未给予被拆迁户经济补偿前不得强制拆迁,本人是中粮公司拆迁物业一楼的实际租赁户,按照相关政策与法律规定应该给予本人经济补偿,何况中粮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本人搬迁的行为已经造成本人经济损失,中粮现在不顾本人店员生命安全强制拆除房屋并拒绝协商,其行为野蛮霸道,鉴于中粮拆迁可能造成人员受伤情况紧急,特请求坚决制止中粮公司未补先拆的野蛮拆迁行为。
二、 请求搭建与中粮的沟通协商平台,和平解决争议
纠纷发生后,本人积极努力与中粮沟通,但是沟通无门,中粮对我等弱势群体视而不见,对我的合理诉求不闻不问,本人万般无奈,为了能妥善解决与中粮公司的纠纷,本人愿意采取积极沟通的文明方式和谐解决双方矛盾,因此特请求领导重视本人诉求,以避免因强拆导致的社会事件发生,万分感激。
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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