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6291142 发表于 6 天前

不可思议的继母!

湖北省赤壁市官塘镇沈家山矿生活区职工男人名叫吴雪清,在煤矿上班,前妻已亡,留有二女一子。经人介绍于1981年与名叫熊彩霞离婚农村妇人组合新家庭,她带着前夫的第三个女儿一起嫁入清家,起初霞对家庭无微不致的照顾,也算是贤淑,家庭和睦,自九十年代后逐渐迷上麻将,经常不着家,对家事不过问。
  2008年4月清脑出血中风偏瘫,在医院三十天左右出院后,霞以女儿生病需照顾为由(她女儿是血小板凝聚),在她前夫第三个女儿店里长期照顾她女儿(她女儿已结婚,也有老公照顾在镇上开了家美容店,),清中风前她女儿就有血小板凝聚,霞只是偶尔去女儿家照顾下。可当清中风后却长期在她女儿那里不回家,也不尽到做妻子的责任。清考虑到她女儿的身体也不太好,还开了个美容店,需要人照顾,自已虽然半偏瘫,但生活还能自理,也没有要求霞长期在自己身边。
  到2010年清也六十多岁了经常犯病,行动困难,生活不能自理,霞也只是偶尔来照顾几天然后又回到她女儿家,清的子女都已成家立业常年在外,不能在父亲身边给予照,只好与霞多次协商,要求其回家照顾父亲,在她女儿生病需要时可去照顾她,霞不予理睬执意在女儿家。
  2010年12月清经常犯病没人在身边照顾,实在没办法,要求霞回家照顾,霞仍不同意,最后与霞商量协议请个保姆回来照顾,清电话告知子女可否同意请保姆并支付保姆的工资,子女们认为清还有合法妻子,应该由他的妻子霞来照顾,请个保姆不妥当,便与霞商量回家照顾父亲,如她女儿生病需要时可去照顾几天,而且她的店里还有人手也可以帮忙照顾,霞仍然不予理睬,并说此事已与其父商量请保姆,不需要做子女的操心。既然霞还是不同意回家照顾,清的子女也只好同意请保姆照顾。
  霞与同单位的老周热心帮清找一保姆,并亲自带回家,但霞却要求清写一份保证书,清因急需人照顾,自然就同意了,不加思索同意写保证书并签字。四天后,霞突然回来,诬陷清与保姆有染,并四处散播谣言,制造不利于清的假象。试问一个半身不遂半残废的人有如此“性致”吗?如此恶毒女人,不但不照顾老公,却设计陷害。霞与她的女儿将保姆赶走后,却不顾夫妻情份,要求清每月支付护理费,不照顾也需支付护理费,老婆照顾老公乃天经地义这事,岂有索要工钱之理,而且不照顾也要求支付护理费,由此可见,霞心里除了钱,已无道义可言!
  清实在没办法了,过着这种有名无实的生活,只好到法院申请离婚,度过自己后半辈子的生活,霞知道等清百年后可以得到一笔抚养费,说什么也不离婚,后来找妇联打了些假证明,妇联是保护妇女的,霞平时也能说会道,死的能说成活的,妇联自然会被她说的假像而打动,帮她开了证明,最后法院没有判离婚,判诀女方无理由照顾男方,如未履行半年后判诀离婚。法院判诀后,霞根本不理会法院的判诀,仍然未不履行妻子照顾丈夫的义务和责任。半年后, 清只好再次找法院,可是法院一拖再拖。到2012年1月5日再次开庭,霞在法厅大闹,没法开庭,所以又没结果,就这样退庭了。到下午,清和一老乡在麻将馆路过,老乡进去了说看看霞有没有在里面,帮忙叫她回家,清在门外等候,突然霞从麻将馆出来,对着清破口大骂,清随即还了几句,然后霞就冲过来,对清一顿猛打,清本身已经偏瘫,哪里能打过一个正常人呢,就在打的过程中,有派出所的人过来了,抢走了霞的棍棒,清受了些伤,越想越气,第二天,清买些墨水准备在她们的店门口写上血债血还,正在准备写时,霞突然冲了出来,拿起木棒一棍子打在清的腿上,当时就被打倒在地,霞拿起棍子在清头上、身上猛打,清的身上、头上都被打破了,脚也打肿了,此时她还恶人先告状,跪在地上又哭又闹,拿出她女儿的病历,说她女儿得的是白血病,博取众人的同情,说是怕清打她才不敢回去,试问清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她打成重伤,更不用说一个残疾人能打得过她正常人,再说有人照顾怎么会去打她呢?全是在颠倒是非。
  1月12日,法院开厅,霞要求清支付3万元方可离婚。清是受害者,被打成重伤,不但没有赔偿医疗费,还要求支付抚恤金。
  此心恶毒,甚比潘金莲,其心昭然可鉴!!!
  朋友,请说说,清该怎么办……
  以下是清被打伤的图片
  头被打破缝了十多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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