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m138965 发表于 3 天前

假案 错案 冤案 谁来救救我

  案子发生在2010年3月5日我的家里。以刘殿武为首,有刘安原 刘路通 刘殿卿等八九人之多到我家里首先推到了我家大门,用砖头霸占了我家生活院子,并持凶器对我家人强暴殴打,造成我八十多的母亲受轻伤。这么简单的案子事实,办案人员明目张胆的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将我以故意伤害罪关进看守所。而对真正犯罪者以刘殿武犯罪团伙持凶器打伤我八十多的母亲,造成我母亲轻伤的犯罪事实以各种理由不管不问。直到判我一年出狱后我对县公安局说出证据多次申告,公安局长知道后,刘局长非常重视,请来市检察院和市法院上级领导共同研究决定以寻衅滋事罪刑侦犯罪取证。刑警白天黑夜的不辞辛劳的把案卷完备交到检察院。就有位执法人员(他的哥哥就是我们镇委书记)为了(……的关系)达到包庇犯罪分子的目的。明目张胆的把寻衅滋事罪篡改成了故意伤害罪(故意把主要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哪位中队长还叫嚣让我一辈子不能翻案)。造成法院审理案件中断章取义的回避了案子的整个过程,使案子性质全变。检察院执法人员达到了包庇犯罪分子的目的。故意造成了以刘殿武为首的犯罪团伙的证据现场三年后,大门被推倒,砖头仍霸占我家院子的犯罪现场仍在,犯罪者仍逍遥法外。我拿起法律武器以寻衅滋事罪 ,在犯罪证据清楚具备地情况下,对刘殿武等人控告。而各个执法部门互相推诿扯皮,没有一个部门拿出证据解释本案,因为受到了某某领导的压力原因,只能对我的遭遇私下表示同情。案子找到了县政法委那里,有位副书记经过几番近几个月最后得出结论,案子不让我讲事实证据,不支持我的申告。叫镇领导(镇委书记担心案件翻了的话,他的弟弟就是涉嫌包庇犯罪分子,所以,他到处阻止我上访,我到哪里上访,他就到哪里摆平)处理这桩刑事案件,而镇领导(他和村官到底有什么样的利益关系)又以村里乱管不了为理由,故意推诿,纵容犯罪。这个案子给当地老百姓造成一个法律误区,谁家有钱有势就能凌驾法律横行乡里。和当前十八大精神顶风直上,和谐稳定的大好形势好像在距离我们这里很远。
  谁来救救我,案子三年多了。我本想在基层解决问题的希望已经破灭,一个老百姓在最后喊出一点无奈和绝望,盼望着有关上级领导能看到我小老百姓的呼声。叫我能像一般人的正常生活就可以。一家安稳过日子就行。最后我希望广大网友给我多多支持,但愿我们国家少一个腐败分子。中央文件的大好政策到百姓家。某个领导竟然问我你有60万元钱么,没有的话怎么翻案?这是什么话啊,国家法律何在
  山东省滨洲市博兴县吕艺镇屯田村刘文登1395433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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